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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3-16 09:27 环资双碳处  天津发展改革 审核人:

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动全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各项工作,我们编制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

市粮食和物资局

2022年3月8日

天津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我市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和粮食节约行动,加强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全链条节约减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以及《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长效治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公众参与,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刚性制度约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约减损取得实效,为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食品浪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光盘行动”广泛深入开展,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约减损举措做细做实,粮食节约减损取得更大成效,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一)加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管理。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建立健全餐饮业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市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出台本市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行为规范,动员餐饮行业协会发出行业倡议,采取措施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分餐制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委等相关部门参与)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小份菜”“小份饭”等服务,在菜单或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展示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餐饮行业供餐管理,加强对旅行社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培训,引导游客文明用餐,合理安排团队用餐。(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公务活动用餐节约,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按照健康、节约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牵头,市级机关工委参与)单位食堂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推行荤素搭配、少油少盐等健康饮食方式;鼓励采取预约用餐、按量配餐、小份供餐、按需补餐等方式,科学采购和使用食材。抓好机关食堂用餐节约,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开展单位食堂检查,纠正浪费行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委、市级机关工委参与)

(三)建立健全学校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实施《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 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大力培育校园文化、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创新使用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等具体行动。(市教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强化学校就餐现场管理,加大就餐检查力度,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加强家校合作,强化家庭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饮食习惯。广泛开展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粮食节约实践教育活动。(市教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四)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加强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营养均衡、科学文明的饮食习惯,鼓励家庭科学制定膳食计划,按需采买食品,充分利用食材。提倡采用小分量、多样化、营养搭配的烹饪方式。倡导家庭用餐采用分餐、公勺、公筷等方式。(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五)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食品、餐饮等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行业自律规范,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知识,推广先进典型,引导会员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对有浪费行为的会员采取必要的自律措施。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优化产品设计,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链条推进粮食节约减损

(六)加强农业生产环节节约减损。提升现代种业水平。推进农业节约用种。减少田间地头收获损耗。推动实施我市种业振兴行动,建设农作物品种测试评价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保障高质量良种供应。(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研究制定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加强耕作层保护。开展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加强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测。(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等相关部门参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推广机收作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机收环节的节粮减损措施。(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七)加强粮食储存环节节约减损。加强仓储设施建设。改善粮食产后烘干条件。有序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实施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提高仓房的气密性、隔热性,满足“优粮优储”需求。(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与)推广先进储粮技术,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推进仓储设施节约减损。(市粮食和物资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参与)健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户科学储粮。(市粮食和物资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八)加强粮食运输环节节约减损。完善粮食运输基础设施,推动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加强粮食专业化装卸车点、作业码头、筒仓等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局、天津港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粮食运输装备水平,推广先进适用的粮食运输专业设备、装卸机械和回收设备,规范船舶运输管理和港口装卸存储管理。(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天津港集团、各相关部门参与)优化粮食物流运输组织,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实现公铁水多式联运和装卸方式的无缝衔接。不断健全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畅通“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积极培育粮食物流网络货运企业,鼓励企业平台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粮食加工环节节约减损。提高粮油出品率和加工转化率。(市粮食和物资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参与)加强饲料粮减量替代。(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粮食和物资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提倡粮食适度加工,研究提出农产品产后损失目标,制定农产品各加工环节减损增效措施,制定粮食加工低碳低耗生产制度,推动粮食循环利用、高值利用和梯次利用,实现转化增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持续推动食品工业企业开展新工艺新装备推广应用,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粮食行业融合发展,推动粮食加工环节节约减损数字化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粮食和物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粮食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利用米糠、麸皮、胚芽、油料粕、薯渣薯液等粮油加工副产物,生产食用产品、功能物质及工业制品。对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源加工业发展进行调控。(市粮食和物资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参与)

(十)促进食品合理利用。建立食品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食品。(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临期食品销售体系,优化食品标识制度,指导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做特别标识或者集中陈列出售。(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厨余垃圾收集、投放、运输、处理体系,做好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探索推进餐桌剩余食物饲料化利用,推动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林业生产中应用,加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市场推广,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参与)

五、加快构建支撑体系

(十一)加快构建标准支撑体系。加快建立符合节粮减损要求的粮食全产业链标准,制定促进粮食节约行业标准。(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绿色餐厅评定标准》,引导餐饮行业绿色发展。(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行业协会要制定发布全链条减损降耗的团体标准,对不执行团体标准、造成粮食过度损耗的企业和行为按规定进行严格约束。(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粮食适度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有关标准体系建设,推动超标、污染、低质的落后加工产能淘汰,鼓励粮食产品包装印刷“节约粮食”字样。(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构建科技支撑体系。构建技术研发体系和成果推广体系,培养专业化粮食减损技术创新研发队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市粮食和物资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粮食生产技术支撑,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动播种收获环节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倒伏等受灾作物收获机械研发,促进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的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开展粮食高效低损收获机械攻关,优化割台、脱粒、分离、清选能力。(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粮食和物资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推进储运减损关键技术提质升级。研究运输工具标准化技术,开发散粮多式联运衔接和接卸技术装备、粮食防分级防破碎入仓装置和设备。(市科技局牵头,市粮食和物资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参与)提升粮食加工技术与装备研发水平。研究发展全谷物原料质量稳定控制、食用品质改良、活性保持、原粮增值加工、杂粮食品生产品质控制、营养均衡调配、生物加工等关键技术。推进粮食适度加工技术和精深加工技术研发,提升全谷物产品加工技术与装备水平,有效促进加工环节节粮减损。布局以粮食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变,提升副产物利用技术水平。(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粮食和物资局参与)加强厨余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构建厨余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技术支撑体系。(市城市管理委、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完善调查评估机制。按照国家粮食损失浪费评价标准、全链条粮食损失浪费评估指标体系和粮食损失浪费调查评估方法,定期开展数据汇总和分析评估。开展食品浪费统计研究。(市粮食和物资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对餐饮浪费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分析评估。督促餐饮行业协会每年向社会公布有关反餐饮浪费情况及监测评估结果。(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制定《天津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天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和公共机构节能整体检查考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学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单位食堂的食品浪费监测评估,适时适度曝光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和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市教委、市国资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将节粮减损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推动完善本市有关全链条粮食减损工作的制度建设,做好本市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清理工作。(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四)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的总要求,建立以市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规划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国资、统计、机关事务、气象、邮政等行政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以及宣传、文明办、网信、机关工委、天津警备区、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和组织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调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区参与)各成员单位要逐项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及本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持续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每年2月28日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建立本部门工作台账;加强对本领域反食品浪费与节粮减损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每年12月1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完善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每季度报送一次,可随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一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节粮减损文明创建,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中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粮食节约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军营。开展节粮减损志愿服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天津警备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移风易俗,营造勤俭节约社会氛围。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鼓励城乡居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委、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节粮宣传引导。深入宣传阐释节粮减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普及节粮减损技术和相关知识。(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对粮食浪费行为进行曝光。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暴饮暴食等浪费行为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深化反食品浪费和粮食节约减损公益宣传。(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局、海河传媒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

(十六)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未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严重浪费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反食品浪费作为重点列入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旅行社的明查暗访检查项目,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督察督办。(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餐饮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情况的监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引导消费者适度点餐,减少粮食浪费。督促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避免食品污染造成浪费。(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媒体、消费者等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服务热线等方式反映举报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浪费行为,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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